1. 保持沖擊試驗機清潔,嚴禁劇烈振動、碰撞,不得隨意拆卸,搬運時傾斜不得大于45°。
2. 如遇停電或故障造成停機時,再次啟動間隔時間必須大于30分鐘;室溫超過25℃時,再次啟動時間間隔必須大于60分鐘。
3. 裝入試樣盒的試樣要擦洗干凈,避免鐵屑等遺物帶入冷卻槽中,以免堵塞循環管路。
4. 每次使用后,應放出冷卻介質。
5. 冷卻介質要及時更換,盡量降低雜質含量和含水量,否則循環欠佳而影響制冷效果及溫度精度。
沖擊試驗機應按相關要求定期保養,并做好保養記錄
1.按照GB6672測量試驗厚度,在所有試樣的中心測量一點,取10個試樣測試的算術平均值。
2.根據試驗的所需的抗擺錘沖擊能量選用沖頭,使讀數在滿量 程的10%――90%之間
3.按沖擊試驗機使用規則校準儀器。
4. 將試樣展平放入夾持器中夾緊,沖擊試驗機試樣不應有皺折或四周張力過大的現象。應使10個試樣的受沖擊面一致。
5.將擺錘掛到釋放裝置上,在計算機上按鍵開始試驗,使擺錘沖擊試樣,同樣步驟作10個試驗,試驗結束后自動計算10個試樣的算術平均值。